发布时间:2024-12-16 08:50:22被阅览数:382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彭灿 华林
摘要: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关系着自身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在探索数字叙事理论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研究的交叉耦合点的基础上,从政策推动、技术支持、媒体融合、需求导向四个方面剖析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的动因,构建起一个基于数字叙事理论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叙事框架。随后调研和分析了我国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大部分档案机构在对档案文献遗产进行数字叙事化开发过程中面临着档案组织程度不足、内容挖掘深度不够、成果开发形式有限等困境,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统一叙事规范、优化叙事方式、拓宽叙事结构、综合运用叙事工具等策略,为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化开发提供了理论支持。
关键词: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档案开发
档案文献遗产是历史遗存下来的,对一个社群、一种文化、一个国家或整个人类而言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或社会价值的档案文献,不仅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更是档案中的珍品,在服务中心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坚定文化自信、构筑民族记忆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是实现其价值的重要途径,并具有某种程度的叙事性。在过去,档案文献遗产的叙事开发成果主要以编研出版物、公众号文章等为代表的静态文本形式和以档案节目、档案自媒体为代表的长视频和短视频等形式呈现,在媒体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档案文献遗产的叙事话语也逐渐发生了转变。
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活动数字叙事理论是一种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新兴叙事表达形式[1],可以被通俗地理解为“诞生于互联网环境下的拥有复杂表达手段的交互式叙事模型结构”[2]。在数字叙事的环境中,叙事参与者和情节建构者从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叙事内容得到更加深入的挖掘和更为趣味性的呈现,叙事的组织形式跳出了封闭式和线性式的窠臼,叙事逻辑也变得更为灵活多样,这样的“档案叙事转向”在保证和维护档案记录原始性的同时亦能兼顾所想表达和呈现出的艺术性,因而可以在极大程度上拉近群众与档案文献遗产之间的距离,促进档案文献遗产的大众化推广与传播。
档案数字叙事和文献数字叙事是近年来出现的研究方向,有学者针对互联网档案馆存档的网络数字档案的叙事化管理和开发进行调查研究,并指出在数字档案半衰期逐年缩短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另类现实游戏(ARG)的形式将互联网档案转化为叙事景观[3]。此外还有学者[4-6]分别从数字人文、数字记忆、馆藏利用服务等不同视角出发,对档案与文献的数字叙事服务展开思考。为了更好地探究数字叙事嵌入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路径和机理,本文将在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剖析数字叙事应用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过程中的可行性与可能性,通过分析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在国内的开发情况,总结和归纳其特点、存在的问题和优化策略,力求实现对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理论和应用更深入的探索。
1 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的动因
1.1 政策推动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支持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以促进档案文献遗产资源的开发工作。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文学艺术和档案等事业,深入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各地方、各部门相继出台的2024年档案工作要点中均将做好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提上了议程。《“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和“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作为两个重要的发展目标被提及[7],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同样强调档案馆应强化服务功能、开发馆藏档案,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8]。数字叙事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融合顺应了当前我国档案法规与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档案文献遗产功能和价值开发的方向。
1.2 技术支持
技术发展冲击着传统的档案文献遗产叙事。由于档案文献遗产自身载体特性和其他特性的限制,其在原始状态下无法进行自然交互和基于逻辑的信息组织,因此必须借助科学的思维和手段在开发前对档案文献进行预处理。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技术的应用激活了档案文献遗产的文字图像识别、内容补全、知识图谱搭建、智能问答与互动开发功能,VR、AR、MR等多维空间信息技术推动着档案文献遗产开发与元宇宙、数字人等形式结合,将其延伸到更广阔的空间维度。数字叙事利用新媒体技术可以将图像、视频、声音、文字等元素有机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集参与性、互动性、沉浸性和虚拟性等特点于一体的新型叙事形式,使受众得以在自身建构的互动叙事空间情境下积极参与到档案文献内容的解读之中,无形中提升了档案文献遗产的知识服务效能,进而对促进档案文献遗产的数字叙事化开发产生积极作用。
1.3 媒体融合
媒体的融合一方面拓宽了档案文献遗产信息资源的存储空间,加速了档案文献遗产信息交互模式的构建,进一步提高了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可能,另一方面也为数字叙事对档案文献遗产资源的非线性组织提供了基础。传统的线性叙事模式只能按照时间或因果关系展示档案文献遗产,而数字叙事打破了这种单一性,能够将知识元素按照不同的主题、类别或者视角进行自由组合,提供树状式的档案文献遗产知识网络供用户探索,增加了关联信息的节点数,延长了相关知识链,提供了更多维度的档案信息呈现方式,让任何想要认识和了解档案文献遗产的人都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网络、移动终端、交互设备更自由、灵活地探索和理解档案故事,参与到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的过程中。
1.4 需求导向
档案机构作为社会中最重要的存储人类历史与记忆的部门之一,承载着保存社会记忆材料、唤醒人类文化和历史记忆、促进个人对自我文化和社群文化认同的职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用户利用需求问卷调查》显示,当前,互联网是用户获取档案信息使用最多的渠道,公众希望档案馆完善的服务类型主要有知识服务、开放阅览、减少限制等[9]。这表明,随着人类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公众对档案文献遗产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工具性的查阅,而是更多地向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化展演、档案文献记忆数字化活化等活动的范围拓宽,尤其在数字化时代,这样迁移至虚拟空间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活动更为流行和普遍,也更容易推广和被大众接受,提供最全面、最系统的跨学科、集成性的知识服务成为档案文献遗产开发新的努力方向。
此外,碎片化在叙事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种碎片化既表现在互动过程中缀段性的文本结构上,也表现在各种角度、各种声音形成的喧哗之中[10]。数字叙事以其扁平化的传播方式,更好地满足了档案文献遗产受众多元化、个性化的体验要求,使档案故事以不同的叙述方式散布于不同的叙述载体中,契合了大众碎片化和定制化的知识需求。这一方面体现在数字叙事能够借助网络,巧用媒介形式使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成果普及得更为便捷,缩短了档案文献遗产和受众之间的时空距离。另一方面体现在数字叙事化的情境中,开发者可以针对用户的不同兴趣与媒体使用习惯,对档案文献遗产知识元进行故事化建构,促进档案文献遗产知识内容的交互式开发。
2 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数字叙事框架
本文参考“数字人文堆栈”架构和IDN理论模型,结合上文论述的原则提出了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数字叙事框架(见图1),该框架对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档案组织、内容挖掘、成果呈现三个方面的内容与目标进行了阐释,将数字叙事的理论引入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范式结构之中,揭示了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
图1 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数字叙事框架
档案组织层实现的是档案文献遗产的文本向档案文献遗产数据的降维、解构与再关联。档案文献遗产开发主体首先需要对被归为文献遗产的已开放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价值鉴定和档案汇编,在完成实体层档案的序化之后,以保护优先的原则对其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前期完成开发的“叙事单元”的基础之上再将其进行数据提取和数据关联,对二维的文本材料进行降维解构,并提取出知识元,搭建起关于该档案文献遗产的知识库。
内容挖掘层实现的是从知识元到档案文献遗产本体再到叙事建构的一个过程。在提取知识元之后,需要结合档案文献遗产的信息内容和载体情况对其进行本体构建,使用主题组织或者分类组织的方式,根据受众需求或者实际需要对知识库内的档案文献遗产信息单元展开叙事设计。在档案文献遗产开发进行叙事设计之前,还需要将其与历史时代、环境背景等信息相关联,围绕档案文献遗产本身搭建起一个关联数据网络,最大程度保证叙事内容的真实性和原始记录性。
成果呈现层主要包含“编织”和“展示”两个环节。在“编织”环节,随着大语言模型、AIGC等技术逐渐成熟,未来在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过程中可以借鉴现有文学、语言学等领域的叙事结构搭建方法,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知识图谱构建,在自有语料库的基础上进行语言模型训练,构筑起一个以档案文献遗产为知识主体的“智慧大脑”。在“展示”环节,可以从多种角度出发,针对教育科普、文化宣传、文创设计等不同需求创建如互动影视、超文本小说、功能性游戏、数字人等多样化的叙事产品。
3 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数智时代,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也面临着转型。近年来,一些档案机构和个人运用数字叙事的理论与工具,为档案文献遗产开发服务寻找新的发展方向。笔者通过公开网络渠道对21项入选了《世界记忆名录》或《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的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在这些档案机构中,大部分档案文献遗产的数字叙事化开发处于缺位状态,但同时也有一些非常优质的项目成果。本文将检索到的开发案例作为典型,按成果形式进行了梳理和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成果
可以看出,目前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成果的形式主要为互动展览,较有代表性的有“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数字展厅”和“百年跨国两地书——福建侨批网上展厅”。其次是档案互动游戏,如故宫博物院推出的《谜宫》系列。此外还出现了档案交互式网站、档案知识图谱平台、档案知识APP等形式,这些创新性的开发成果大大助推了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和档案文化的传播与推广。虽然大多数的档案机构已经将机构内保存的档案文献遗产进行系统整理和数字化转化,但是距离档案文献遗产深度开发仍然存在一定距离,开发中仍然存在档案组织程度不足、内容挖掘深度不够、成果呈现形式受限等问题。
3.1 档案组织程度不足
在档案组织层面,档案文献遗产叙事的逻辑是先对档案文献遗产进行“降维分治”,将被归为文献遗产的已开放的档案数据化,用一种机器可读的知识表达方式采用实体和关系来表示和存储档案文献遗产的各种对象及其相互联系,之后再进行“多维聚合”[11],通过对档案文献遗产数据图谱网络中的知识进行查询、整合、推理和叙事,让传统的档案文献遗产在新技术的加持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目前,各档案馆馆藏的档案文献遗产均已实现了档案全文的数字化扫描和档案文件数据编目工作,但大部分基于词向量的细粒度档案文献遗产数据化工作尚未完成,且面临着来自技术、人员、资金、机构协作等多方面的问题。例如,东巴古籍文献,目前尽管吸纳了高校、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协作开发,但在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的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难题,针对档案文献遗产本体而言,东巴文的破译、辨识、校核、翻译、转录等工作难度较大,对开发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而目前参与开发的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阻碍了档案文献遗产内容的组织与叙事。
3.2 内容挖掘深度不够
在内容挖掘层面,虽然我国有着丰富的档案文献遗产资源,但却很难形成爆款的、重量级的档案文化IP。究其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一是档案文献遗产本身较为小众,二是在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项目设计过程中难以同时兼顾严谨性和娱乐性。而要解决这个痛点,就需要开发者对档案文献遗产的内容进行深度挖掘,加强对于宏观历史背景的把握和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了解,在叙事中搭建起多元主体的非线性叙事框架。但从当前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开发成果的内涵来看,较少有作品能够达到流畅叙事的标准,大部分作品仅仅作为档案文献遗产内容切片的展示而存在。尤其在互动游戏领域,部分由非官方机构开发的作品仅仅是借用档案文献遗产的IP进行创作,对相关人物、事件、历史背景的介绍浮于表面,未做到“述而又作”。此外,尽管每一个档案文献遗产都拥有大体量的待开发内容,但由于缺乏对档案文献遗产原始文本内容知识元的提取与叙事再建构,也难以形成完整的叙事链条。
3.3 成果呈现形式受限
在成果呈现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两点。一是叙事方式的单一性。叙事方式的单一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叙述视角单一,开发者往往会从某一特定视角出发,以特定的叙事方式呈现档案文献。另一方面是呈现档案文献遗产的方式单一,如果开发者缺乏对档案文献的创新性思考,就很难呈现出具有新意和特色的开发内容,这也容易导致同一份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成果出现呈现方式单一或内容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二是新技术在应用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首先,无法保证传输的稳定性和载体的永续性,基于原始档案文献的开发内容可能会被人恶意修改等。其次,不同媒介和技术之间的壁垒也会对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造成阻碍,正如当前一些数字人文项目面临着难以存续的困境一样,不同的数字化保存平台采用不同的数据格式和交换方式,这就可能对成果的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当某一文件格式被迭代时,相关的成果都会因为无法与系统匹配、不能够展示内容而丧失其本来价值。因此,技术层面的困难还在于如何选择、应用和协调不同的技术手段,实现档案文献遗产的最优化开发。
4 基于数字叙事的档案文献遗产开发优化策略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问题,档案文献遗产的开发主体应当从统一叙事规范、优化叙事方式、综合运用叙事工具等角度发力,有效地应对数字叙事环境下档案文献遗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挑战,促进开发项目的应用和推广。
4.1 统一叙事规范
数字叙事应用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前置条件是全宗的有序化、细粒化组织,这必然需要全国性的法律和规章来进行规范和指导,并建立起一套标准规范体系。首先,在叙述要素上,档案文献遗产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了跨媒体的转换和流动,进行了重新编排和组合,形成了全新的叙述语篇。在这一进程中,需要建立文件的统一存储格式,从而有效地解决不同类型文件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我国现有和档案文献遗产密切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DA/T46—200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要不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明确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数字叙事应用于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基础工作。
其次,要规范描述和定义档案资源的相关元数据标准,包括文书档案元数据、多媒体档案元数据、专门档案元数据、元数据注册四类标准规范,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际主流标准,例如,图像元数据可以参考和借鉴美国国家标准《Data Dictionary-Technical Metadata for Digital Still Images》,用这些标准来确保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成果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和管理,以适应信息时代媒介的迅速变化,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知识服务平台。
再次,要做好技术与媒介的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并定期进行可信度和效用评估。应尽可能将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的标准规范转化为详细的、机器可理解的程序与算法,以推动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的自动化实施。此外,档案文献遗产的叙事规范也应与时俱进,根据新时代、新对象、新媒介的管理特点不断扩展。档案工作者应研究制定一批具有前瞻性意义的标准规范,积极制定对这些新型档案文献遗产资源的利用标准,为档案文献遗产的数字叙事提供基本保证。
4.2 优化叙事方式
在公共领域叙事环境中,档案文献遗产可以被视作蔓延的信息流和一种“游牧叙事”的素材,优化叙事方式可以提升最终的叙事效果。在叙事视角上,为了使叙事效果能够打动公众,不仅需要对档案文献遗产中的局部细节进行深度诠释,同时还要抓住叙事单元之间的联系,遵循客观性、直观性的叙事原则,从多向度视角出发,对文本进行细致分析,准确再现原始档案的显性逻辑,发掘档案的隐性逻辑,避免对档案文献遗产切片或者对单份档案材料的误读和误判。因此可在系统中采用多主体性叙述、在场性叙述和自由变换叙述视角等方式,提升档案文献遗产叙事的丰富度与灵活性,拉近档案和利用者之间的距离,增强档案信息的穿透性。
在叙事元素的选择上,既要满足档案的证据性功能,又要让受众有足够的现场感、探索性和参与性,进而能够展开叙述。为此开发者要考虑到素材的互动空间,在素材中纳入地理标记地图、不同时期城市的街景画面、文字介绍和指引、史料影像和声音等叙事元素,制定出多种典型档案文献遗产虚拟展示场景,对一些珍贵的、特定的档案文献遗产对象可自由选择展示的内容,进行知识情境的个性化定制,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档案文献遗产的展示需求。另外,在选择与设计叙事性元素时,除了考虑其本身所具有的资讯功能外,往往还要考虑其潜在的索引功能。这些叙事元素不再只是单纯的信息承载者,还要具备双向沟通的功能,即在向受众传递信息的同时,还能通过复杂的情节增强沉浸感,激发受众的互动兴趣和操作行为。
在叙事结构上,传统档案叙事大多遵循线性叙事和单向叙事的原则,利用板块组合搭建固定的叙事结构,而数字叙事开发则可采用分支式的叙事架构,借助多种叙述方式来实现对历史的还原。档案文献遗产的史料价值或文化价值在于整体而非单独的档案,它体现在某个历史事件的整体演进以及档案集合的整体上。每个档案集合都是按既定规则生成的有机整体,一个完整档案的全宗应该被独立保存,同一全宗的档案文献不可分散。因此,在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化开发的过程中,应重视综合性的结构布局,让档案文献遗产信息资源合理地在叙事环境层面扩展,为编研成果最大范围地观照和探讨历史议题提供现实可能。
4.3 综合运用叙事工具
“意义的核心可以跨越媒介,但进入新媒介时,其叙事潜力可通过不同的方式得到充实和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叙事因跨媒介而扩展,媒介也因各自的符号属性(言辞、视觉或听觉,空间的或时间的,单渠道或多渠道)而影响叙事[12]。数字叙事的特点在于强调其互动性,通过与观众的互动,能够让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档案文献遗产和历史文化。在档案文献遗产数字叙事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叙事工具可以更好地展现其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为了适应不同档案题材的特点,档案馆需要挑选合适的传播媒介,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媒介的特性,包括但不限于互动游戏的交互体验感、互动电影的声像环绕感、沉浸式互动展览的立体艺术感等,进而通过多样化的展示方式,结合实体展览、线下活动、讲座等将数字叙事化成果推向更广泛的受众。
总体上看,现有的档案叙事产品仍然以线性叙事为主流,大众在体验过程中,情节会遵循着既定的时间、空间或者逻辑顺序展开,尚未集中地体现出数字叙事的“非线性”特征。此外,部分开发成果虽然在立意上基于档案文献遗产,但其主体档案性不足,对原始档案文献的二次加工痕迹过重,背离了档案文献遗产开发的初衷。因此,需要秉持“以档案讲述档案的理念”,深入挖掘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对档案数据进行细粒度治理,将关注点从档案文献遗产宏观层面上的数据化开发与呈现转向记忆单元的组织与关联,构建档案文献遗产本体网络和关联数据网络,结合数字叙事理论,通过“故事化”的形式呈现和组织档案文献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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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元明清时期中国边疆治理文献整理与数据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1JZD042)。
【作者简介】彭灿(2001—),女,汉族,云南昆明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档案叙事、数字人文;华林(1965—),男,汉族,云南普洱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档案专家领军人才,博士,研究方向:档案学、历史文献学、民族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