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动以省“两办”名义发文规范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25 17:21:44被阅览数:80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江西省档案局 梁小平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重点明确了三方面事项: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各地各部门筹备重大活动应吸收同级档案馆人员参与,成立重大活动议事协调机构应将同级档案馆列入成员单位。责任部门应将档案工作列入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级档案馆要主动联系沟通,争取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本地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落实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档案馆每年年底向同级档案局报告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情况。二是协同抓好收集。责任部门及时收集重大活动在筹备、举办、总结等各环节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条件的档案馆可以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档案,责任部门应予以支持并主动通知同级档案馆派员到现场拍摄采集声像档案。探索建立责任部门、档案馆和新闻媒体单位三方协作共享机制。三是规范档案移交。重大活动档案应当由档案馆依法统一接收征集、集中保管和提供利用,责任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重大活动档案。设专题单独归档的重大活动档案,经商同级档案馆同意可以提前移交。责任部门为临时机构的,应在临时机构停止工作前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承办重大活动拍摄任务的各级主要新闻单位应在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重大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经规范整理著录后向同级档案馆移交。各级档案馆要主动对接服务,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加大对重大活动档案资源开发力度,通过档案编研、陈列展览等形式,充分发挥重大活动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把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活动经费或统筹各单位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各级档案局建立本级重大活动工作清单,加强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和督导落实,确保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有力有序、成效明显。

  《通知》还明确了重大活动及档案收集范围。

  此前,江西省档案局还就重特大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