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8:11:46被阅览数:308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赵利华
摘要: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是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中华文化传承和民族精神弘扬。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创新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深入分析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的必然性,探讨多元主体日益广泛参与以及数字技术赋能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等发展新趋势,并围绕构建以档案部门为主导的多元主体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共同体、拓展社会参与渠道、搭建在线展示和跨界合作平台、培育系统保护和创新利用生态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多元主体;文化遗产保护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档案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保护档案文化遗产逐渐上升为国家文化战略。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明确要求“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也提出,“完善档案制度,制定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体系。”
然而,目前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困境[2]。一是档案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尚不明确,保护工作缺乏统筹协调。二是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支撑不足,数字化程度亟待提升。三是社会各界对档案文化遗产的认知和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创新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已成为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在理论层面,多元主体参与下的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创新,是对传统档案保护理念的突破,有利于拓展档案学研究的新视野。系统探讨档案部门、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公众等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协同路径,对丰富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层面,创新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建立多元主体协同的工作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职能分工,提升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创新文化服务供给,对于提升档案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在国家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全社会参与热情日益高涨的大背景下,亟须从机制创新的角度探索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本文拟在梳理档案文化遗产保护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创新路径,以期为新发展阶段的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1 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多元化趋势
1.1 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的必然性
推动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已成为主流趋势和必然选择。在社会大转型的背景下,仅靠政府的一己之力已难以应对非遗保护传承面临的全方位冲击,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个复杂性系统,非遗在实践中涉及多门学科,因此,对它的保护和传承,绝不能只靠一个部门或是一个机构来完成,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档案部门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力量,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迫切需要转变思路,积极参与非遗普查、申报、保护、宣传和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不可否认,非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特别是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组织、展示等方面,档案部门的专业优越性不可替代。档案部门还面临专业人才短缺、数字化水平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深度合作,共同破解发展难题。社会已经进入到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在非遗文化信息的收集、存储、检索及展示等方面都将成为档案工作的主要技术手段,是适应数字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需求,要求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与努力。
1.2 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日趋多元化
当前,参与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呈现出“多点开花”的良好态势。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更加凸显。中央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二是档案部门积极作为。各级档案部门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参与档案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工作,努力拓展工作领域,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三是专业机构的深度参与。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图书馆等专业机构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在档案文化遗产抢救、研究、展示等方面贡献力量。四是社会组织广泛动员。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投身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基金会等在项目资助、社会动员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五是公众参与热情高涨。新媒体时代,公众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参与档案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播和再创造,成为新的生力军。以山西为例,作为文物大省,山西省内现存有大量的地方文化遗产,它们体现着历史和文化的记忆。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和档案部门的逐步重视、民众保护意识的加强,以及抖音、微视频等多媒体手段的广泛应用,档案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情况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山西,主动去了解山西的历史,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的多元化、大众化。
1.3 数字技术推动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从线下走向线上
数字技术的进步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的机遇[3]。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档案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采集、智能化管理、网络化传播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运用,成为破解档案文化遗产数字化过程中真实性、安全性等难题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为档案文化遗产的展示传播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的发展,公众足不出户即可领略到档案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特别是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极大地拓展了档案文化遗产的传播渠道,提升了档案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促使更多青年群体加入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队伍中。特别是在高校,青年学生利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机会,积极探索保护文化遗产的多重途径,他们利用数字技术整理展示文化遗产,用文字说明凸显档案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对推动档案文化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多元主体参与下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创新路径
2.1 构建档案部门主导、多元主体协同的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共同体
构建以档案部门为主导,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共同体,是创新保护机制的关键。一方面,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馆藏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制定科学规划,明确各方权责,为多元主体协同奠定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多元主体创新协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多元主体的协作能力与协同效率。
具体而言,档案部门可以搭建多元主体对话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实行重大事项联席审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在项目规划、基金设立、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多元主体保护共同体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与文化、科技、教育等部门的跨部门合作,在政策、人才、技术等方面形成综合保障。
2.2 拓展社会参与渠道,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离不开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提升公众参与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社会参与办法,明确参与的主体、内容、方式、途径等信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经费投入、资源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要创新参与方式。开展志愿服务、众筹众包等活动,为社会力量搭建参与平台。鼓励高校成立文化遗产保护社团,引导学生参与田野调查、口述历史等实践活动。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水平。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体验活动等,拉近档案文化遗产与公众的距离。开发融合历史、文化、艺术等内容的普及读物、影音产品,增强档案文化遗产资源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3 搭建档案文化遗产在线展示、跨界合作的平台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档案文化遗产保护要顺应网络化、数字化趋势,搭建在线展示、跨界合作的新平台。一是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制定数字化规划,统筹资源配置,引进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实物档案、口述历史等资源的数字化进程。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数据管理和挖掘利用。加强数字资源的规范化标引和深层次揭示,为资源整合、跨界利用奠定基础。二是搭建资源整合平台。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整合分散在不同地区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的文化遗产资源,推动跨地域、跨部门、跨业态的资源汇聚共享。建立分类体系和元数据标准,实现不同门类资源的关联融合。开发面向公众的一站式检索、浏览平台,方便社会各界便捷获取文化遗产信息。三是创新展示传播方式。运用VR、AR等沉浸式技术,开发具有交互性、体验性的档案文化遗产数字展示系统,提升公众的感官吸引力。借力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档案文化遗产宣传片、微纪录片,实现碎片化、社交化传播。在游戏、动漫等文创领域开发文化遗产IP,探索跨界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档案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
2.4 培育档案文化遗产合作保护和创新利用的生态
从长远看,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必须立足全局,着眼系统,培育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保护利用生态。一是要树立整体性保护理念。统筹考虑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动态传承与静态保护、当下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在载体保护、内容传承、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合力,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保护。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上位法修订进程,将多元主体参与作为基本原则予以确立。制定专门的社会参与条例,从参与主体、参与范围、扶持措施、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三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引导作用。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或资助等方式投身文化遗产保护。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高校开设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建立吸纳各类人才的用人机制,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3 结语
档案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是坚定文化自信、传承文明薪火的力量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档案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指引,探索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新路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格局,推动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正呈现出多元主体参与、数字技术赋能的趋势特征,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为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了难得机遇。在具体实践中,要着力构建档案部门主导、多元主体协同的保护共同体,以科学的顶层设计和灵活务实的协调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拓展社会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激发全社会参与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内生动力;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搭建线上展示、跨界合作新平台,让档案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立足长远,着眼系统,从理念更新、政策完善、投入保障、人才培育等方面培育档案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良好生态,推动多元主体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保护利用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档案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而且是民族的记忆、文化的根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档案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系统性保护和创新性利用,赓续中华文脉,激发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创造活力。档案部门作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主体,要坚持守正创新,努力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建设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文化遗产资源支撑。此外,档案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将档案文化遗产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让档案文化遗产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获得感与幸福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傅才武.“抖音注我”开新局:平台技术环境下的非遗传播传承路径与政策创新[J].图书情报知识,2024(3):6-14.
[2]白洁,马嘉悦.档案记忆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研究[J].山西档案,2022(6):74-80.
[3]王玉珏,牟胜男,郭若涵.档案与文化认同的价值实现:公民、社群、国家的视角[J].山西档案,2021(1):5-13.
【基金项目】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山西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SXGZL202377);2023年度吕梁精神智库校地合作研究课题“高质量发展视域下吕梁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课题编号:LLJSZK202306)。
【作者简介】赵利华(1974—),女,汉族,内蒙古包头人,吕梁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